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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禁(多地零售药店恢复“四类”药品销售)

2023-01-30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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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

11月16日,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全州零售药店即日起,恢复销售退烧、止咳等四类药品。

关于恢复销售“四类”药品的通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全州零售药店即日起,恢复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零售药店要严格按照《青海省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开展药品、医疗器械销售。

二、零售药店要对所有进店购药人员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要认真查验购买“四类”药品人员的身份证件,并做好实名登记,确保“四类”药品销售信息可追溯。对于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四类”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销售,执业药师不在岗或请假休息时,不能落实远程审方的,不得销售“四类”药品。

三、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零售药店全面开展督查检查,科学分析和动态监测“四类”药品日销量变化,对不严格执行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以及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令歇业整改;对违法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的,从快从重从严查处,直至吊销相关证照,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鼓励广大群众通过12315热线,举报零售药店不严格执行“四类”药品购买人员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

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6日

常州市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向好,11月16日,常州市全域调整为低风险地区。经研究决定,自新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零售药店恢复“四类药品”销售,并继续实行实名信息登记制度。

在此,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

一是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解封”不等于“解防”,药店在营业期间应该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入口处体温监测、健康码核验、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二是广大市民购买“四类药品”务必携带身份证,并按照要求登记购买。零售药店要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登记平台;

三是各零售药店要继续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进货查验工作,严格落实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管理规定,严格做好处方审核。

呼和浩特

11月16日,从呼和浩特市政府官网获悉,呼和浩特市已恢复零售药店 “四类药品”的对外销售。为了更好的疫情防控, 10月24日,呼和浩特市相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市所有药店停止售卖“退热 咳嗽 抗生素 抗病毒四类药物”, 11月11日起,呼和浩特市的药店恢复销售“退热 止咳 抗病毒 抗生素”等四类药品。

11月9日,一名药店从业人员向呼和浩特市长信箱写信称 :“前段时间,药店收到(口头)通知:禁止销售四类药品。药店第一时间发起《倡议书》,将四类药品全部下架,并积极做好了广大患者的解释工作。经过近20天的努力,11月6日,呼和浩特市由中风险地区转为低风险地区 ,人们的生活基本回归了正常,药店却迟迟等不到继续销售四类药品的(口头)通知。进入冬季,呼吸道疾病频发,本来是一个普通的小病,却无法购买到相关的药品,老百姓的意见很大。作为药店,进回的药品因无法销售也造成了过期,请领导责令相关部门给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11月15日,针对这名网友的来信,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答复,并告知现四类药品已恢复正常对外出售。

11月16日,记者走访呼和浩特惠丰堂、国大药房等多家药店,看到市民在各家药店已经可以购买到退热、止咳、抗生素和抗病毒药品。在美团买药等线上平台,呼和浩特各家药店也重新上架四类药品,供市民购买。

巴彦淖尔

11月11日,巴彦淖尔全市恢复止咳、退烧、抗菌、抗病毒药品的销售。

为防止疫情在巴彦淖尔市药品零售企业扩散蔓延,巴彦淖尔市参照相邻盟市防控要求,于10月29日,要求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上述四类药品。目前鉴于自治区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方便全市人民购买使用药品,经市市场监督监督管理局研判决定恢复全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止咳、抗菌、消炎、抗病毒药品。

恢复四类药品销售后,疫情防控要求不能放松,销售四类药品时,零售药店工作人员要认真查验购买“四类”药品人员身份信息,做好登记,按照要求上报内蒙古自治区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系统。同时继续严格落实员工健康管理、场所消毒、进店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疫情防控不能放松。

兰州市

11月15日,从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从2021年11月11日起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恢复线下销售止咳、退烧、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截至11月14日24时,城关区已销售“四类药”32809(计量单位为:盒/瓶/袋)。

据了解,在监管中,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零售药店防控主体责任,要求对发烧(体温超过37.3℃)及红、黄码顾客不得销售“四类药品”,同时继续暂停互联网平台(包括天猫、京东、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小程序等)线上销售“四类”药品,所有零售药店一律不得接受“跑腿”“代购”“代提”等服务代买“四类药品”。督促辖区药品零售企业持续严格执行“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管理,对实际经营品种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四类药品”店内销售清单,施行“一店一清单”,在计算机系统设置销售拦截,提示营业员先登记再销售,做好“哨点”信息监测。

……

相信接下来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越来越多的区域会逐渐恢复零售药店销售之前下架的退烧、止咳等四类药品,不过疫情还在继续,药店防控依然严格。

内容来源:洞察OTC控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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