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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通知汇总(未完成不予注册)

2023-06-21 分类:养生资讯

TIPS:本文共有 14701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30 分钟。

国家药监局正式印发了《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并于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根据最新文件内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是每一个执业药师注册的必要条件,如未完成继续教育,是不予注册上岗,所以千万重视。昨天又被不少朋友问及各地继续教育报名情况,小编特意整理了最近部分省份的继续教育通知,具体如下:

山西省

关于2021年度山西省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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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执(从)业药师:

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中国药师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国药协发〔2020〕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山西省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管理

(一)执业药师应在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的次年(取证当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执业药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是注册的必备条件。

(二)同时具备药学和中药学执业药师资格证的执业药师每年只需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涵盖执业药师应当掌握的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诚信自律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从事药学服务工作应当掌握的专业领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方式分面授和网授两类,学员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学习方式。

三、学分和学时

全年要求90学时,30学分。

(一)公需科目30学时(每学时时长45分钟),计10学分。

(二)专业科目60学时(每学时时长40分钟),计20学分。

四、培训费用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面授300元/年/人,网授220元/年/人,山西省药师协会个人会员可享受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优惠60元。

五、培训报名时间及学习周期

专业科目报名时间:自2021年3月15日—2021年11月25日止。

专业科目学习周期:自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0日止。

公需科目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报名、学习操作流程

(一)公需科目学习流程另行通知,敬请关注山西省药师协会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二)专业科目学习流程

1.新学员注册:

登录山西省药师协会官网(www.cnslpa.com),点击“继教系统登录”,选择注册账号,学员可在系统提示下逐项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进行注册。

2.已注册学员:

登录山西省药师协会官网(www.cnslpa.com),进入“继教系统登录”或选择“继续教育”模块登录系统,使用身份证号、密码登录,点击“继续教育报名”,自行选择培训方式及施教机构,报名成功并支付培训费用。

3.课程学习:

报名成功后,在“我的继续教育”学习相应的课程完成考试。

4.学员自行选择60学时的课件进行学习,每个课件必须完成所有内容的学习,方可进行章节在线考试。考试未合格者可重新听课完成考试。

5.完成所选课件学习,考试合格,累计取得20学分,系统自动生成学分证明,学员可在“继续教育学分查询”或“学分认证报告”打印学分证明或认证报告(此学分证明全国范围内有效)。

七、报名学习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信息安全,学员只需在山西省药师协会官网注册个人相关信息,无需在施教机构培训平台进行再次注册。

(二)学员参加继续教育报名、缴费、学习必须登录山西省药师协会官网,否则继续教育培训相关数据无法回传至山西省执业药师管理信息平台,不能生成学分证明。

(三)学员注册个人信息须认真、准确填写,如信息有误,将影响后期打印学分证明。

(四)学员报名成功并完成缴费后,由施教机构开具相应发票。

(五)为使系统更加流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报名、学习。

(六)开课后一律不再办理任何退费手续。

八、继续教育特殊政策

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定点医院)的执业药师;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工作6个月以上的执业药师;(中)药学学历教育在读期间的执业药师,视同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经协会审核认定,授予本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九、联系方式

0351-2578202、0351-5613038

山西省药师协会

2021年3月15日

辽宁省

关于2021年度辽宁省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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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食药监人[2003]298号)和国务院《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全面提升全省执(从)业药师执业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现将2021年全省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全省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继续采取网络教育培训方式进行。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委托北京金航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辽宁省执业药师网络继续教育系统管理。

二、执(从)业药师参加该系统网络课程学习并考试合格,即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申请报名和学习流程

1、登录网站。登录辽宁省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点击“登录”。首次参加学习者,未注册学员,请先填报《辽宁省执(从)业药师基本情况调查表》完成注册,提交后一个工作日,再次进入报名。登录密码为“1111”。登录后,可修改密码。

2、确认信息。进入“登录”页面后,核对个人信息,对变化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3、选择课件。进入“登录”页面后,请点击“2021年继续教育报名”,选择学习课件,提交后学员不能自行变更所选课件。今年网络教育共提供60个学习课件,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药事法规类等课程。

4、缴纳课件费。为减轻学员负担,网络教育建设费和维护费均由省局承担,学员仅缴纳课件成本费:100元,另需手续费2元(详见《关于调整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5、开通学习。网络公司收到课件费后,为学员开通学习系统。

6、考核办法。每个网络教育课件均附带一套网上考试试题,学员在完成课件学习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即完成当年继续教育,授予20学分。

7、学分卡打印。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人员,自行在辽宁省执(从)业药师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学分查询里打印学分卡。

四、软硬件要求

1、计算机硬件(最低要求):处理器:奔4—1.6G;内存:512M;硬盘:40G;显示器:彩色显示器支持1024*768分辨率;宽带互联网。

2、计算机软件:Flash player最新版本。操作系统:推荐采用Windows7;最低要求为WindowsXP。IE浏览器:使用Internet Explorer 10.0及以上版本。

五、学习时间

2021年2月18日至12月31日为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时间。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六、其它

1、学分自动登记在网上个人信息中,学员可在“辽宁执(从)业药师个人信息平台”上查询所修学分。

2、学员对选择的课件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可多次学习和参加考试,直至考试通过,不再另外收取费用。学员可免费下载学习资料;若未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完成学习和考试,则费用作废。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二O二一年二月四日

江苏省

关于2021年江苏省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学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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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执业药师:

2021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为30学分,教学内容分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20学分、公需科目10学分),公需科目学习时长为30学时(45分钟为1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40分钟为1学时)。

公需科目,具体报名学习时间待通知。

专业科目,我省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仍为免费学习(网址:www.jslpa.cn)。今年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11月30日,学习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15日。

参加我省专业科目学习的几点注意事项:

(1)请使用360、chrome浏览器极速模式播放,勿使用IE浏览器打开播放。

(2)须观看某一课程所有章节视频(不能快进拖动)后,才能进入该课程考试。

(3)视频课件学习期间,播放页必须保持在当前页面,否则会暂停播放,且连续播放10分钟时会进行学习确认。

客服电话:400-660-6022

协会电话:025-86211004

工作时间:09:00-11:00 13:00-17:00

江苏省执业药师协会

2021年4月1日

安徽省

关于开展2021年执业药师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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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关于2021年度执业药师

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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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广大执业药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山东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原则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提升执业能力为核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培训对象

执业药师(含2020年考试通过的执业药师)、从业药师。

三、培训学时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参加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每3个学时为1学分,每年累计30学分以上),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1、公需科目: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公需科目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山东省八大发展战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疫情防控、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人文素养等方面的内容。各位执业药师可登录各市人社局网站参加公需科目学习。

2、专业科目:2021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以网络形式开展。省药师协会仅面向会员开展网络继续教育。

因系统升级,具体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费用为每人每年180元(3元/学时)。协会会员可免费参加当年执业药师网络继续教育,7月31日前可自愿申请加入协会会员。(详见《山东省药师协会关于发展个人会员的通知》,或点击“会员登录”)

六、其他

联系人:王元明张慎

联系电话:0531-88562356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G座19层

山东省药师协会

2021年4月23日

河南省

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执业药师

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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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各位执业药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13〕82号)精神,河南省执业药师协会承担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职责。为保障疫情期间广大执业药师能够及时有序的完成继续教育相关培训并顺利注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执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含2020新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加此次继续教育培训的从业药师应为经原省(市)食药监局确认资格并登记在册的从业药师。

二、培训安排

(一)面授培训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减少人员跨地域流动,面授培训暂缓举办,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网络培训

学员登陆河南药师网(www.hnysw.org),点击“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录”按钮登陆进行缴费学习,学习完成考核合格,授予学分。

手机学习的学员请下载相应的App学习,已下载App的学员请大家及时更新版本,避免影响学习进度。

图片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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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函授培训

由于自身原因学员无法进行网络培训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到河南省执业药师协会(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28号王鼎商务大厦1号楼4单元四楼)填写相应年度的报名表,缴费后领取学习资料和试题,完成学习后授予学分。

三、咨询电话

办公电话:0371-85961895 85961896

河南省执业药师协会

2021年1月11日

云南省

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2021年度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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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执业药师、从业药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云南省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15〕319号)的规定及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年度计划,现将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省取得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资格人员。

二、学时学分

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每学时时长40分钟),计20学分。其中:必修内容30学时,计10分,选修内容30学时,计10分。

三、继续教育形式及施教机构

(一)继续教育形式:网授学习、函授学习、面授学习、专项定制班、综合能力提升班、专题学术讲座等。

(二)施教机构:昆明医科大学药学院、大理大学药学院、云南兴晨医药职业培训学校。

四、继续教育学习时间

(一)网授学习:2021年5月10日—2022年4月30日;

(二)函授学习:2021年5月10日—2022年4月30日;

(三)面授学习:2021年7月

(四)专项定制班:2021年5月—8月

请继续教育对象根据需求自主选择学习形式、施教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

五、报名方式

(一)网授学习:施教机构云南兴晨医药职业培训学校

1.通过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报名学习。

具体操作:登录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点击“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网授学习平台”进行在线报名→交费→学习→考试→合格→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2.通过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报名学习。

具体操作:微信→通信录→公众号→查找:“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关注→进入“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继续教育”→选择网授学习→在线报名→交费→学习→考试→合格→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二)函授学习:施教机构云南兴晨医药职业培训学校

具体操作:到兴晨医药职业培训学校办公室→报名缴费→发放学习资料→学习→考试→交回答题卡→学校办公室阅卷→合格→授予学分→经省执业药师协会审核、认定→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三)面授学习:施教机构昆明医科大学药学院、大理大学药学院

1.通过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报名。

具体操作:登录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点击“培训报名”进行在线报名。

2.通过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微信公众号报名。

具体操作:关注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继续教育”选择“面授报名”进行在线报名。

参加面授班人员名单将于每期培训班开课前三日在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上公布。为加强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没有在线报名的将不予安排参加继续教育面授班培训。

(四)专项定制班:专项定制培训仅针对定制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

六、继续教育学习收费

(一)收费标准

1.函授、面授、专项定制班专业科目必修学习:交纳当年会费的会员180元/人,非会员260元/人;

2.网授专业科目必修学习:交纳当年会费的会员160元/人,非会员240元/人;

3.专题学术讲座:交纳当年会费的会员免费,非会员30元/人/期;

4.专业科目选修学习:15学时100元/人。

(二)为纾解疫情给药企、执业药师造成的困难,协会对2021年的继续教育费用继续给予优惠,具体如下:

1.函授专业科目必修学习:交纳当年减半会费的会员180元/人,非会员220元/人;

2.网授专业科目必修学习:交纳当年减半会费的会员160元/人,非会员200元/人;

3.专业科目选修学习:15学时50元/人。

七、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继续教育学分在云南药师网学分管理系统中登记。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在学习、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在云南药师网上查询、打印学分。(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查询打印→打印学分证明)。

八、注意事项

(一)以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而没有在云南药师网填写个人信息登记的人员,请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之前,登录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点击“执(从)业药师人员信息登记”进行个人信息录入。

(二)2021年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请登录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点击“执(从)业药师人员信息登记”进行个人信息录入。

未在云南药师网录入个人信息,继续教育学分则无法进行查询和打印。

九、联系方式

(一)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8321007

联系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高路2188号507室

(二)云南兴晨医药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人:吴老师(函授)联系电话:0871-68306122

叶老师(网授)联系电话:0871-68896332

联系地址:昆明市科高路2188号416室

附件:2021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

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2021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的通知(于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官网下载)

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

2021年4月28日

上海市

关于实施2021年上海市执业药师

继续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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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执业药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职业药师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上海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原则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提升执业能力为核心,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方针政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执业药师(含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人员)、从业药师。

三、继续教育内容

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需科目: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2、专业科目:药物合理使用的技术规范;常见病症的诊疗指南;公众健康管理;医药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新动态等基本知识。

四、学时学分要求

全年要求90学时,30学分。

(一)公需科目30学时(每学时时长45分钟),计10学分;

(二)专业科目60学时(每学时时长40分钟),计20学分。

五、继续教育方式

(一)公需科目学习方式

暂缓(待国家药监总局通知后再另行通知)。

(二)专业科目学习方式及收费标准

学习方式:由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组织实施。由专业施教机构负责培训。

2021年上海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和上级有关要求,全部采用网络教学培训。

已注册的学员通过“上海药师网”继续教育栏目(或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APP)完成选课、缴费后,即可在继续教育栏目“网授学习”中进行学习,学员完成60学时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20学分。

未注册的学员请先登录“上海药师网”在学员注册上进行自助注册登记,经协会审核1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号登录。

2020年取得资格证的学员,不需注册,但在登录后须按要求完善个人信息。

培训费:300元人民币/人·年。

六、学分抵扣

根据相关规定,抵扣学分的论文,须在缴费前携带论文原件、复印件到协会确认。必须是在前三年发表的论文,并只能抵扣发表论文后的三年学分。

七、培训须知:

详见附件《2021年上海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操作指南》。(详见上海药师网)

学员请务必仔细了解《指南》中的具体操作顺序、步骤、要求及注意事项。

八、协会工作地点、时间和咨询电话

1、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宝通路466弄60号5楼

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周五:上午9:00~11:30

3、联系电话:64516320、64516322

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

二Ο二一年三月十三日

甘肃省

关于2021年甘肃省

执业药师远程继续教育专业课开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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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2020年度新考试通过的执业药师

继续教育通知

<上下滑动查看原文>

根据人社部、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河北省合格人员(名单详见河北药师网)应从2021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详情如下)。

河北省药师协会

冀药协字〔2021〕5号

关于开展2021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执(从)业药师:

根据国家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人社部、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的要求,河北省药师协会于近期启动2021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河北省历年执(从)业药师考试通过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全年要求90学时,3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60学时,计20学分;公需科目30学时,计10学分。

三、施教机构

今年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分别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中心、河北中医学院两家施教机构负责实施,学员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其中一家完成专业科目学习。

四、费用

(一)河北省药师协会今年起实行会员制,会员会费每人每年为180元,由协会收取。会员免费参加当年专业科目学习。

(二)非会员专业科目培训费用为200元/人,由施教机构收取。

五、报名时间

(一)专业科目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2021年12月15日。

(二)公需科目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六、专业科目报名学习流程

(一)报名:登录河北药师网(www.hbysw.org),点击进入“河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继教平台”),登录“继教平台”后点击“继续教育报名”,点击“专业科目报名”,根据系统提示报名缴费;或关注河北省药师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页面下方“继续教育”,根据系统提示报名缴费。

(二)学习:完成报名后,在“继教平台”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学习所选课程。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本年度继教专业科目20学分。学员可在“学分查询”中查询打印学分证明。

七、特殊政策

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定点医院)工作的执业药师,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工作6个月以上的执业药师,(中)药学学历教育在读期间的执业药师,视同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经协会审核认定,授予本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协会咨询电话:0311-89635936,89635938。

河北省药师协会

2021年5月25日

浙江省

2020年取得执业药师、初(中)级资格的

人员完善个人信息指南

<上下滑动查看原文>

请于2020年在浙江省内取得执业药师、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及时登录浙江药师网,完善个人信息,以便顺利参加继续教育并获得学分。具体操作如下:

一、登录浙江药师网(www.zjda.com),在网站首页左上角“用户登录”,通过身份证号和原始密码(Zjda123!@#),登录个人管理中心。

二、在个人管理中心——个人资料设置,完善个人信息,检查后提交。 (注:姓名、身份证、执业证书信息不能改动!)

三、个人信息完善后,您可以参加当年的继续教育。

保持个人信息准确的重要性:完成继续教育后能够顺利录入学分。

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请到浙江药师网首页查看《关于开展2021年度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陕西省

2020年取得执业药师、初(中)级资格的

人员完善个人信息指南

<上下滑动查看原文>

通 知

各位学员:

根据国家药监局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总体文件要求,我省2021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学习拟定于2021年9月开课。由于2021年度课程内容、学习要求、登录方式都有新的变化,在新课程开课之前需进行网上测试,协会继续教育网站将于2021年8月10日之后停止2020年度继续教育专业课的学习考试,请大家尽快在2021年8月10日之前完成2020年度的课程。

特此通知,望学员相互转告。

陕西省执业药师协会

2021年6月10日

云南省

6月21日,云南省药监局发布了最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细则,其中有不少大的改动!比如总学分要求是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分。

今年云南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Ⅱ类学分两类,并要求Ⅰ类学分不少于5分

Ⅰ类学分

1.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公布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

2.中国药学会、中国药师协会、中华医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的继续教育。

3.国内外公开刊物发表论文,国际性、全国性、省级学术会议。

4.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

5.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研修班、进修班。

Ⅱ类学分(此处有误,可看下方原文)1.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公布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

2.中国药学会、中国药师协会、中华医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的继续教育。3.国内外公开刊物发表论文,国际性、全国性、省级学术会议。4.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5.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研修班、进修班。

通知原文

云南省药学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云南省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我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各企事业单位应制定措施,鼓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获得药学继续教育学分。

第三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的学分,作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四条 药学继续教育的对象为我省药品研发、生产、经营、监管技术支撑体系等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取得药学(药品)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药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分,其中,Ⅰ类学分不少于5分。

第二章 学分分类

第六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公布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

2.中国药学会、中国药师协会、中华医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的继续教育。

3.国内外公开刊物发表论文,国际性、全国性、省级学术会议。

4.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

5.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研修班、进修班。

(二)Ⅱ类学分

1.参加远程教育。

2.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3.出版学术著作。

4.州(市)级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

5.调查研究性工作计划、报告、总结。

6.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7.进修(含出国培训)。

8.州(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术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新技术推广、学术访问等。

9.单位组织业务学习培训。

第三章 学分授予标准

第七条 授予Ⅰ类学分标准

(一)参加国家级或省级药学继续教育项目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举办的,每天按8学时计算;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举办的,每天按6学时计算;经考核合格,每3学时1学分;主讲者1学时2学分,每年不超过25学分。

(二)发表在国内公开刊物(同时标有ISSN和CN字样)和国外学术杂志(标有ISSN字样)的本专业论文,每篇6-4分,以第一作者记学分上限,依次类推到第三作者。发表在内刊上的本专业论文(注有“准印字号”),每篇3分,计第一作者,单位内本专业论文,每篇1分,计第一作者。

(三)学术会议论文宣读者:国际会议8学分,全国会议6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4学分;论文摘要者:国际会议6学分,全国会议5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3学分。参会者每次只记一项,不重复记分。

(四)获得国家级奖:一等奖20-16分,二等奖15-11分,三等奖10-7分。获得部、省级奖一等奖12-8分,二等奖10-6分,三等奖8-4分。以第一获奖者记学分上限,依次类推到第三获奖者。科研立项未获奖,按三等奖最低分计。

(五)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研修班、进修班到国外学习培训的,每天按10学时计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举办的,每天按8学时计算;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举办的,每天按6学时计算;州、市级及以下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举办的,每天按5学时计算。经考核合格,每3学时1学分;主讲者1学时2学分。

第八条 授予Ⅱ类学分标准

(一)参加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远程教育学习,经考试合格,按培训机构明确的学时数计算,每6学时1学分,每年不超过10分。

(二)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经考试合格,每门课程按20学时计算,每6学时1学分,每年不超过15分。

(三)出版药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发表药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每年不超过25分。

(四)获得州(市)级奖5-3分。以第一获奖者记学分上限,依次类推到第三获奖者。科研立项未获奖,按最低分计。

(五)单位组织的调查研究性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综述,每3000字1分,每年不超过10分。

(六)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2-10分、国家实用新型专利9-7分、外观设计专利6-4分,以第一发明人记学分上限,依次类推到第三获奖者,每年不超过15分。

(七)凡到外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参加相关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者,6个月及其以上的,授予25学分;6个月以下的1个月以上的进修,每月授予4学分。

(八)县级及以上医药单位组织的学术会议、专业技术培训、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新技术推广等,每天授予主讲人2学分、参加者1学分。

(九)单位组织的药学专业类业务学习、培训,授课者、参会参训者统一按每次0.5分计,每年不超过10分。

第四章 学分验证

第九条 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由项目承办单位提供。

第十条 药学继续教育学分实行年度验证制度,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将取得的学分证明材料提交到所在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单位统一报所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初审,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初审材料报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后,颁发《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学继续教育学分验证合格证》。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凡弄虚作假、滥发证书、乱授学分的单位,一经查实,将对此单位发放的学分不予认可。

第十二条 本管理细则由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管理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云食药监人〔2009〕38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

6月17日,福建省药师协会发布2021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通知。

学分要求

根据通知,福建省2021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时全年要求90学时,30学分:

公共科目30学时(每学时时长45分钟),计10学分;

专业科目60学时(每学时时长40分钟),计20学分。

福建省2021年度安排网络教育和面授教育,请所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登陆“福建省药师协会网站”(www.fjlpa.cn)进行网上报名,自主选择相应的继续教育方式。

通知原文

2021年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执(从)业药师:

为了更好的服务我省执业药师,福建省药师协会拟于2021年6月22日起组织2021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省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

本年度安排网络教育和面授教育,请所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登陆“福建省药师协会网站”(www.fjlpa.cn)进行网上报名,自主选择相应的继续教育方式。

三、继续教育学时说明

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部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要求执业药师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2021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时全年要求90学时,30学分:

(一)公共科目30学时(每学时时长45分钟),计10学分;

(二)专业科目60学时(每学时时长40分钟),计20学分;

四、继续教育内容

专业课程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指南的总体要求以及《福建省药师协会2021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大纲(试行)》的相关要求,提升执(从)业药师安全用药及合理用药的药学服务能力,确保广大民众用药安全。同时,结合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现状、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

公需科目内容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内容,主要为执业药师应当掌握的基本知识: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诚信自律等。

五、网络教育安排

选择网络教育的学员应于2021年6月22日开始报名学习。登录福建省药师协会网站(www.fjlpa.cn),从网络继续教育的施教机构中任选一家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具体的网络培训相关安排可查看网络培训施教机构的相关公告。

北京金航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http://www.mtnet.com.cn/20210617.html

福建省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fjhb.cn/Show/News/NewsNickList?nickId=703_QYXW&rowNum=10

六、面授教育安排

选择线下面授继续教育的学员将于2021年7月开始报名。登录福建省药师协会网站(www.fjlpa.cn),从面授继续教育的施教机构中任选一家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面授继续教育培训专业课程是线下培训,公需课程是网络培训。具体的面授相关安排可查看面授培训施教机构的相关公告。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通知公告-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fjwzy.cn)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fjvcb.cn/jxjy/zyysjxjy.htm

七、报名缴费操作

(一)报名:

登录福建省药师协会官网(www.fjlpa.cn),输入身份证号及密码,选择类别,点击登录。

1、选择右侧“继教报名”查看入会须知,选择“申请入会”或“跳过暂不入会”。选择“申请入会”,提示缴纳200元会费,选择在线支付,完成个人会员入会。支付成功后,选择“立即选课”,进入“网授报名”,按要求选择课程,完成报名。

2、选择“跳过暂不入会”,进入“网授报名”,然后从四家施教机构中选择一家学习平台,按需求选择报名的年份,提示缴纳继续教育费用。支付成功后,按要求选择课程,完成报名。

(二)学习:

完成报名后,在“继教平台”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学习所选课程。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本年度继教专业科目60学时计20学分,公需科目30学时计10学分,学员可在“学分查询”中查询打印学分证明。

八、其他事项

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权利和义务,也是进行执业注册的必备要求。请执(从)业药师所在单位积极支持,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学习经费和其他必要条件。

福建省药师协会

2021年06月15日

宁夏省

6月22日,宁夏药师网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宁夏地区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学分要求

根据通知,宁夏要求2021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时全年累计达到90学时,总学分要求30学分:

公共科目30学时,计10学分,总时长应不低于1350分钟;

专业科目60学时,计20学分,所选课程不得少于60学时,总时长应不低于2400分钟。

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报名时间:2021年6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2021年6月20日至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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