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卖这一单药 执业药师直接被销证(近期药店人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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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部分地区疫情形势严峻,多地为加强疫情防控,对药店的监管也进一步严格。近期,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市监局发布一则通报,某药店在销售药品时未上传购药人身份信息和购药信息,其执业药师被直接注销注册证!到底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
11月11日,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市监局发布了一起对某药店违法行为的处罚通报。
根据案例信息,2021年10月18日晚,某药店向顾客销售了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孟鲁司特钠片、止咳橘红胶囊、复方甲氧那明胶囊、肺力咳合剂共计5种药品。
销售上述药品时,该药店未在“陕药通”小程序上传购药人身份信息和购药信息,存在药品购销记录信息不完整的行为,社会后果严重,情节恶劣。
依据新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对该药店作出以下处罚:
1.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2.药店负责人(执业药师)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3年内不得执业。
同时,官方强调,近期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各药品经营企业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及销售四类药品时要求顾客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时在相关小程序登记上传相关信息等规定。
由于疫情形势严峻,对药店管控力度也相应加强,以上案例中的药店由于没有遵守“购药信息登记上传”而被处罚,药店人务必引以为鉴。
防疫特殊时期,药店作为最前线的“战地”,务必要严守防疫安全线!这里尤其要注意,防疫期间药店须合规销售处方药,否则也可能会遭重罚!近期,太原市某药店因违规销售处方药被罚50万!
对此,该区市场局负责人还表示,凡不能严格执行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行为,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绝不姑息迀就,坚决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这场疫情防控战,牢牢守住防疫阵地。
这个处罚数字可不是小数目,甚至有可能抵得上一家普通单体药店1年的营业额。所以说,药店人务必不能违规销售处方药,否则这处罚可吃不起!
以上只是部分违规案例,总结而言,近期药店务必要注意以下这几点:
①落实“四类药品”登记报告制度;
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③按规定销售处方药;
④严禁制售假冒伪劣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
这场持久的疫情影响了社会的方方面面,药店作为防疫前线,更是肩负了重要社会责任!各位药店人也务必高度警惕各项违规红线,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共同战胜这场疫情防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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