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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人注意!草乌附子煮得好就不中毒?错!别冒险养生!

2022-05-31 分类:养生资讯

进入秋冬季节

民间有食用草乌、附子等

毒性中药材进补的习俗

由于对其毒性认识不足

往往会导致中毒事件的发生

从而危害到人民群众的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再次提醒

别冒险养生

!!!!

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预防食用草乌附子等

毒性中药材中毒的通告

进入秋冬季,为防范不慎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发生,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通告:

一、草乌、附子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已被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有中毒的风险。

二、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毒性中药材采购、保管、供应和调配环节的管理,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严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以任何方式经营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泡酒);一经发现,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学校(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敬老院等食堂及婚丧宴请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家庭、个人不要聚众、邀约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及自制泡酒。

五、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含有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膳食、泡酒等行为。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广泛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特别是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方面知识的宣传。

六、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要在进入秋冬季之前,做好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提醒广大公众,在用餐中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同时,将可疑食品予以保存,并保护好现场。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德宏州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31日

预防草乌、附子中毒小常识

草乌、附子等中药材有祛风除湿、温经止痛的功效,大多数情况用于非创伤性外用。但其含乌头类生物碱,毒性很大,普通加工方法难以破坏其毒性。研究表明,口服乌头碱0.2毫克即可中毒,3~5毫克即可致死。

误区:草乌、附子只要煮得好就不会中毒?

云南民间有“草乌、附子虽然有毒,但只要煮得好,食用后也不会中毒”的说法,市场君认为,这种说法不可靠。草乌、附子有剧毒,煮食的标准和过程非常难于控制。普通老百姓在煮食过程中,常凭着经验和感觉进行,对于草乌、附子在煮食过程中的一些毒性的化学和物理变化根本不掌握,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煮得再好也可能会有毒。目前民间传说的各种煮食方法,普遍都没有科学依据,均无法保证去除草乌、附子的毒性,具有很高的中毒风险。此外,有的老百姓在煮食过程中,喜欢添加一些其他的中药材,认为这样药效更好,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草乌、附子如果与一些植物同用,可能使草乌、附子毒性更难以去除,而加大中毒的风险。

食用草乌附子类药物中毒的临床表现

主要是患者口舌、四肢或全身发麻、恶心、呕吐、烦躁不安、甚至昏迷、面色苍白、心慌气短、心率减慢或紊乱、血压下降、瞳孔散大或缩小、复视并出现幻觉等症状。

草乌附子中毒急救处理

发现有食用草乌、附子中毒症状的患者,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催吐,之后大量饮用糖水利尿,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予以保存,并保护好现场。

原标题:《德宏人注意!草乌附子煮得好就不中毒?错!别冒险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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