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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史上最严《食品法》条例,为保健食品会销“盖棺定论”!

2022-07-01 分类:养生资讯

TIPS:本文共有 4011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9 分钟。

作者:程英雄,著名策划人

最近本人一直忙着新零售+大健康理论与实战工作,其中《新经济—新零售—新老人》正在紧锣密鼓的编写,新零售实战华夏泓康工作也在逐步推进。自从10月份在银发网上发表万字雄文《新零售让“阳光会销”普照大地,让“法治会销”生根发芽》,我这个银发产业网特邀专栏作者就偷懒歇菜了。

银发产业网方面一直约稿,但一直苦于没有好的题材与素材,今年本人会销保健品写了太多太多,结果大家还是一片迷茫。因此面对2019年11月1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新一批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典型案例,我没有动笔,因为这是百日行动回头看的必然结果,预料之中。

12月1日经过修订的“史上最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正式施行。新食安条例的出台,也算是“经久磨难”。

现行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4月修订公布,作为配套的行政法规,却过了整整4年多才出台。同时笔者还注意到,新食安条例修订已于2019年3月26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但直到10月11日才由总理签署,签署了还要等半个多月后的10月31日才公布。

这种“不寻常”,也足以说明食品安全法规的制定有它的复杂性,只有反复权衡,认真研究,不断锤炼,才能日臻完善。在这里英雄有话要说与健康行业同仁分享。分享内容一共分为三个部分: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英雄有话要说之“最严”条例为保健食品会销盖棺定论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英雄有话要说之监管高压常态化保健食品发展特点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英雄有话要说之中国保健食品之路,应该如何继续?

这里再次强调一点,本人既不是权威政策专家,又不是政府部门官员,也不是法律界人士,解读内容只代表本人观点。

“最严”条例为保健食品会销盖棺定论

看到这个提法,很多人有异议甚至不明白,史上最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对整个食品行业,特别是舌尖上的安全。那为什么说为保健食品会销盖棺定论呢?

一、“最严”条例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食品安全战略。

国家领导人指出:“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工作必须抓得紧而又紧,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都要追究到个人。”本条例地位高,责任重大,万众瞩目,四个最严紧抓要害,在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加工过程、销售、贮存、运输、消费等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都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夯实企业责任,加大违法成本,震慑违法行为。对食品安全问题不留死角,对于处于人人喊打的保健食品来说更是严查重点。

我们来分析国家战略的表述“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工作必须抓得紧而又紧,”说明以前抓得不紧,这次修订就为了抓得紧而又紧,中国社会任何事就怕认真,认真起来就好办,看看查酒驾,不但减少多少交通事故,顺便还催生了一个红火的产业代驾。所以,未来中国的食品安全一定是世界上最好的。

二、解读四个最严,责任落实到人,保健食品不冤

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都要追究到个人。这是本次修订条例的核心与主旨思想。

◎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有人士指出将有助于提升整个餐饮行业发展水平。标准是个好东西,正是由于没有严谨标准,我们的中医药至今都没有真正走出国门,被西方欧美认可。可以想到,保健食品也一定落实严谨的标准,无论是生产还是运营层面,顶层设计都将进行,无论是与国际接轨的膳食补充剂,还是深度挖掘传统中医药文化,都要有严谨标准,量化,标准化,规范化,讲究科学性。

◎最严格的监管,说明以前监管不太严格,或者选择性执法、失明性监管,导致保健市场乱象丛生,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有人说,食品安全出问题责在监管,有一定道理。最严格的的监管,今年从市场中就能感受到的,本人出席一个朋友的开业庆典,一桌老年朋友,一顿饭下来结果警察去了二次;甚至有个别地区矫枉过正的情况出现。总之,食品行业监管高压常态化是必然。

◎为了保障最严格的的监管,条例还规定最严肃的问责,这点是最厉害的。因为在最严肃的问责的社会背景下,监管部门以后更没有人敢明目张胆的徇私枉法,最大的限度就是程序合法下的违规行为。

◎最严厉的处罚,这是最引人关注的。强化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题责任,首次确立了“双罚制”,除处罚违法企业外,还将对单位违法情形下的个人给予罚款处罚,最高可处以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0倍罚款。

条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除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给予处罚外,存在“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或者“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三种情形之一的,还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有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可以说治乱世重典,违法成本极高,一直罚到倾家荡产。试想想,一直靠夸大宣传游离于法律边缘的保健食品,又有多少内容值得推敲,是否做到有图有真相,有数据支撑有理论基础呢,一定会成为成为最严厉处罚的背景帝。

三、解读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保健品会销变相禁止

新的条例第三十四条: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虚假宣传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三十八条“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这两条是行业从业中最最关注的,就是保健食品、食品的宣传形式与如何界定虚假与否问题。虚假宣传就不讲了,可以多看看广告法,其实跟大家说,没事多看点闲书,虽然不见得有多大用,最起码陶冶情操,有事甚至能少犯错误。

在这里首先有一点肯定: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行为都存在主观或者客观上诱骗或者欺骗他人的可能,都应该被禁止、处罚、依法处理。比如在某人电视上通过自媒体宣传自己有特异功能虚假信息。其次,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那是否可以理解为允许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正当宣传呢?在这里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从法律条文上是可以这样理解。

但在社会实践中,会议、讲座、健康咨询主要是利用会销老年人的“保健食品”销售方式,因为老年保健品会销有太多的虚假与欺诈,甚至是是犯罪,说明此条款主要针对老年群体会销而设定,因此各地部门从原则上禁止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形式就不足为奇了,甚至甘肃全省发出过禁止会销保健品的通知。这也就为什么条例没有提及广告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因为广告是经过审批的,合法的手续,最主要各方利益兼顾了。

而针对老年人的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呢?有几家敢说自己是公司化运营,公开性销售,公平性买卖,透明化可视呢?呵呵,只有自己知道。还是那句话,在互联网时代,信息极度对称,上不了台面的事情不可能做大做强,更不能永久存在,即使做大做强也是一个怪胎,而永远存在则说明社会秩序的紊乱以及发展方向的错误,就如同中医药振兴这么多年,一直不兴。

“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这一条如同保健品不得声称具有治疗功能一样,为什么规定这一条呢,因为中国人把药品当食品吃,食品当保健品吃,保健品当药品吃,结果医院人满为患,医患紧张,抗生素用的最多;催生一批养生大师,绿豆价格飞涨;保健品神药满天飞,虚假宣传盛行,催生一群骗子。因此回归事物本来的面目,科学合理定义与定位是真正的实事求是。

四、关于对食品“虚假宣传”查处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衔接问题

新食安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虚假宣传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七十三条又规定“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影响,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五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属于单位违法的,还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

笔者抄袭律师的观点 ,这也代表了社会中执法者与法务工作者的观点。实务中对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非广告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查处,应根据事实作出相应处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处罚。

特别是利用会销形式欺骗老年人的“保健食品”销售,必须打组合拳予以严厉制裁。也即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依据新食安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没收虚假宣传销售的食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千万不可自缚手脚,产生不利于对此类严重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的状态。

五、预防为主、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基础

如今,越来越多的餐饮企业和街头小店,纷纷开始实施“明厨明灶”“阳光厨房”,食品烹饪流程做到清晰可见,加上全程直播的动态影像,消费者既吃得安心放心,从细从严抓好“四个最严”,重建“餐桌上的信任”,我们就能持续改善食品安全形势,筑牢“舌尖上的安全线”。

而保健食品生产阳光透明,流程清晰可见,宣传科学合理,销售公平买卖,消费者才能买的安心放心,家里人顺心舒心,从业者才对起天理良心。

总结:面对保健品泛滥、养生学渐起、外卖风行等新情况新特点,食品安全的监管链条也亟须补足。《条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破解食品安全难题,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看来,食品安全是这一局大棋,在新经济时代的中国,才刚刚布局。保健食品在局中扮演啥角色呢?请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英雄有话要说之监管高压常态化保健食品发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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