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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男子跑到派出所要求拘留被拒后 一番神操作竟然如愿以偿;拘留(罚款 永康某厂涉)

2023-07-12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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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丽金民声 ID:gh_161d81c098d1」

近日浙江永康,发生了让人哭笑不得的一幕。一男子喝酒后不敢回家,于是跑到派出所“求”民警拘留自己。被拒绝后,这名男子的一番操作,让在场的民警都非常吃惊。据了解,这名男子是一名“妻管严”!因为平时爱喝点小酒,喝了酒就有点唠叨,所以妻子对丈夫这个行为也是颇为反感!于是立下“规矩”,如果再喝醉酒,就不准进家门。这天,男子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了争论,于是一气之下摔门而出,而妻子这在门口喊到:“你走了就别回来”。男子对妻子的话置若未闻,他跑到朋友家里向朋友狂吐“苦水” ,等酒足饭饱后,这名男子就告别了朋友。等他来到外面后,心想这酒喝多了,反正回家也是吵架。这家也不能回了,怎么办呢?这名男子左思右想,突然有了个奇葩的想法。于是他就跑到派出所,对派出所的民警大喊:“我要来拘留”。民警被男子的话问的一头雾水,难道是犯了什么事?于是就问男子:“什么事要来拘留”?而男子则略显焦急的大声说到:“先拘留再说”。此时民警也闻到男子身上散发出的酒气,于是接着问到:“你是不是喝酒了”?接下来男子的去一番话更是雷到众人:“我是喝酒了,不喝酒我就没有勇气来”。民警对此也是相当无奈,怒斥到:“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你想拘留就拘留”?男子见自己“拘留”无妄,于是冲动之下就推倒了一旁的一位民警。最后,男子“如愿以偿” ,被处以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我想说,这名男子真正的是冲动与愚蠢。这样的处罚,也是让人拍手叫好。不管怎么样,都不能因为自己的问题,就给他人增添麻烦。随意跑到派出所撒泼,这已经是随意扰乱公共秩序,更是浪费了公共资源。而后竟然公然推倒民警,这更是违反了法律法规。既然知道自己的原因,就应该积极的去面对,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更不是一个大男人应有的处事态度。而丈夫有这个举动,其实作为妻子也是要好好的反思一下了!是否平时的相处出现了严重的问题?这件事也给我们一个警醒,夫妻之间,最重要还是要互相理解与尊重。相处中更是要讲究方式方法,可以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想想问题。作为妻子,应该要温柔,体贴,善解人意!作为丈夫,应该要对家庭尽责,对妻子理解与疼爱。这样才能把日子过好过长久。你觉得呢?

另讯:

为了在执行拍卖中获得更大的分配比例,原被告居然合谋虚增债务,拿着已经调解结案的案件中的转账凭证,提起虚假诉讼,7月22日,我院依法对该虚假诉讼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分别对两名当事人作出拘留12日、罚款8万元和拘留15日、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前情回顾

6月30日,原告程某甲将永康市A厂、程某乙及程某丙诉至我院,称程某乙、程某丙在2013年至2014年间向其借款163万元,且永康市A厂作为共同借款人,请求法院判决永康市A厂、程某乙、程某丙归还借款16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线索核查

立案庭法官了解到永康市A厂正处于执行拍卖阶段,在收到该案后便提高了警惕,立马对该案相关当事人进行关联案件检索,发现我院2018年时有一起程某甲与永康市B公司、程某乙及程某丙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法官调取了前案全部卷宗,并向执行局详细了解了前案执行情况和相关当事人信息。

经查明,程某甲系程某丙的侄子,程某乙与程某丙系夫妻,夫妻二人共同经营有永康市A厂、永康市B公司等企业。2013年至2014年,程某乙、程某丙向程某甲分三笔共借款163万元,2018年程某甲以三笔借款的转账汇款凭证主张永康市B公司、程某乙及程某丙尚欠其借款89万元,后双方经调解结案,程某甲从永康市B公司的厂房拍卖款中分配得22万多的执行款。

而此次作为证据提交的三张转账汇款凭证,其转账日期、金额、单号等具体信息与2018年已经调解结案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提供的三张转账汇款凭证一致。

多次警示

法官分别对程某甲、程某乙就双方的借款经过、资金往来情况、还款情况进行了单独询问,并再三告知如果虚假诉讼将处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但程某甲、程某乙均坚持本次起诉的163万元属实且未曾归还过。

在多次警示无果后,法官分别向程某甲、程某乙出示了前案的起诉状、证据及调解书等案件相关材料,二人在铁证面前终于说出实情。

原来,程某乙负债较多,又无财产可供还款,为了偿还程某甲将近67万元的欠款,在得知其名下的永康市A厂将被司法拍卖后,便联合程某甲隐瞒了借款的实际情况,增加了与借款毫无利害关系的永康市A厂作为债务人,虚抛欠款金额,按163万元提起诉讼,以在永康市A厂的执行拍卖中按更大比例获得执行分配。

依法处罚

本案中程某甲、程某乙恶意串通、隐瞒案件事实,在法官告知虚假诉讼的法律责任后仍心怀侥幸,违背了民事诉讼应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严重妨害了人民法院的正常民事诉讼秩序,永康法院依法对程某甲作出拘留12日、罚款8万元,对程某乙作出拘留15日、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法官释法

虚假诉讼不仅严重侵害了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破坏社会诚信。在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虚构事实终究是逃不过法官的“火眼金睛”,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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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男子跑到派出所要求拘留被拒后 一番神操作竟然如愿以偿;拘留 罚款!永康某厂涉嫌虚假诉讼 被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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