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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制度和六国制度区别

2023-07-05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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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制度和六国制度最根本的区别,就是秦国实行了商鞅变法。其他六国的变法,要么就是半途而废,要么就是隔靴搔痒。

为什么六国变法,都不如秦国商鞅变法那般获得巨大的成功呢本质上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没有从土地制度上改革,只是在修补政治制度

六国的变法,除了魏国的李悝变法之外,其他关东五国,都只是在原有的政治制度上修修补补。

以楚国的吴起变法为例,变法内容重在整顿吏治,建立新兴的官僚制度,来代替原来的分封加承袭式的血缘政治。

再以韩国申不害变法为例,他重在加强中央集权,只是单纯的维护君主权威,用权术来遏制群臣,维护君王至高无上的政令。

而齐国的邹忌改革,重在广开言路,以求政治清明,做到“战胜于朝廷”的效果。

至于赵国的公仲连改革,则有些隔靴搔痒,重在集中在教化人民,建立选官制度,改善财政。

由此可见,要想真正变法,只修补原有的政治体制,是远远不够的。变法没有在土地制度上去进行深化改革,没有在土地所有制上去打击旧的贵族势力,这样的变法犹如无根之水。

2、缺少立法环节,没有以法制来保护变法的成果秦国商鞅变法最成功的原因之一,就是对变法进行了立法,而且是各种很详细的法典。

商鞅曾经深入秦国民间三年之久,归来之后,根据了解到的秦国国情,因地制宜,制定了方方面面的法令制度。

从此以后,这些变革措施,不再仅仅是一朝一代君王的政令,而是融入社会各个阶层的法律。

因此,秦孝公死后,商鞅被秦惠文王车裂,但是秦国仍然遵循商鞅新法,因为变法已经改变了秦国的社会制度,融入到了国家、社会、百姓的各个层面。秦国用立法的形式保护了变法的成果,以致于后来经历很多代君王的更替,都已经很难动摇新法,因为新法已经深入人心,而且,国家和百姓都在享用着变法的成果。

可以说,这是商鞅变法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

3、新的阶级没有形成,新的社会生产关系也没能确立

除了秦、魏两国,其他五国的变法或改革,虽然都有打击旧贵族势力的措施,但是都没有真正产生新的阶级(地主与农民阶级),没有改变社会生产关系。

只有秦国的变法,扶植了新兴的地主阶级,将为士族耕种的奴隶解放成了农民,地主和农民的生产关系逐步代替了奴隶主和奴隶的生产关系。

商鞅通过废井田、开阡陌,废除旧贵族世袭等方式,将开垦的土地归于新兴的地主阶级,逐步剥夺了旧士族(奴隶主)的生产资料。而地主、农民两个阶级,也逐渐成为秦、魏两国主要的兵源和财源。

4、变法太过于依赖君王,与其说是变法不如说是政令

战国的变法,包括秦国商鞅变法,都是由君王一手推动的。但是其他六国的变法,尤其是韩国的申不害变法为例,太过于依赖君王的支持,君王一旦驾崩,变法立刻废止。

反观,其他几个国家,大致都是如此,魏文侯、齐威王、赵烈侯、燕昭王等一死,这些国家的变法,也基本半途而废。

只有秦国,自秦孝公以来,历经六代君王,都坚持商鞅新法而不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总结如下:

首先,六国的变法,只延续了短短的十几年或几十年,而秦国的新法,施行了至少一个多世纪。

其次,其他国家的变法,大都是在制度上小修小补,没有触动社会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

最后,关键的一点,秦国的商鞅变法,让秦国提前建立了封建制度,进入了封建社会,这是一种体制上的优越,所以,最终秦国成为七雄之首。

秦国制度和六国制度区别

秦国制度

秦国的制度与关东六国间有着很明显的区分,秦朝实行郡县制,地方长官直接对皇帝负责,王室人员也需要建立功勋后才能受封,这是一种很大的变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六国制度

中央对地方的管辖相当有限,天子分封诸侯,各诸侯国既有土地,又有军队,并且税收也是单独结算,虽需听从中央政府的指令,但若王权式微,中央对地方的影响形同于无。

在经受分封制度熏陶了千年的人们,尤其是拥有相当社会地位的贵族,很难接受大一统的统治方式。

秦国制度和六国制度区别

秦国是法治,山东六国是人治,这是他们在制度上的根本区别。

战国事情作为西垂弱国的秦国屡次被魏国打败,被山东六国瞧不起,秦孝公继位后任用卫鞅,主持变法,在秦国范围内全面实行法治,让秦国逐步走向强大。后经过几代人得努力,终于灭掉山东六国统一天下,主要就是得益于法治。

山东六国虽然都有变法的行动,都都是从某一方面上实施改革,没有从根本上改革,实行的始终是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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