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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烟花爆竹最新规定

2023-07-01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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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烟花做好安全措施不能扰民,影响工厂工作,学习生活程序,不能在博物馆,易燃工厂的地方放烟花爆竹,平时22点到7点不能放烟花(除了除夕夜)。

福建烟花爆竹最新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劳动者的休息权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区。 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对在本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对广大群众进行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 

  第五条、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影响周围单位和群众正常的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秩序。 

   第六条、禁止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将点燃的烟花爆竹抛(射)向人群、行人和住宅,以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每日的22时至次日7时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但农历除夕夜除外。

   第八条、举办焰火晚会或大型庆祝活动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制定燃放安全方案,经县、市公安机关审查同意报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举行。     

   第九条、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未经福建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检测合格的烟花爆竹。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五至八条规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没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烟花爆竹最新规定

福州春节烟花爆竹限放区域时间公布#【2021年春节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公布!】限放区限燃200响以下爆竹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限放区域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不含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马尾区(不含亭江镇、琅岐镇)。限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农历腊月二十四、正月初二到初六、正月十五的6点到2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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