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百科

中发2016 13号文件全文

2023-06-14 分类:百科

TIPS:本文共有 1614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4 分钟。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政策解读

 中发[2016]13号文件规定,军龄满18年的师级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审核批准,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安置方式。

转业时间为当年3月31日,这里所指的军龄不包括从地方高校入伍前的学习时间。担任团职以上职务选择自主择业时没有军龄限制。

退役金的计算和增发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包括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军龄工资、基础工资(2001年—2005年转业人员)、房租补贴、军人职业津贴、增发退役金、地区津贴、自主择业生活补贴等。

除自主择业军龄工资、自主择业生活补贴按核发基数的100%计发外,其余各项都要按核定的计发比例计算。

计算军龄工资时的军龄可以两头计算,即转业年份减去入伍年份再加1年。

因为本地区不属于艰苦边远地区、高山海岛,所以在阜阳选择自主择业不能享受地区津贴。

军龄满20年的,按照计发基数80%比例计发。军龄满19年、18年的,分别按照计发基数79%、78%计发军龄20年以上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

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一项的标准增发。

计发比例中的军龄按满年后余月份加1年计算,从地方高校入伍前的学习时间计算军龄,在地方高校高于或短于高校学习时间,都按国家规定的时间计算。

退役金的调整

国转联[2001]8号文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的调整,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商财政部、总政治部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生活费调整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每年年初将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级别对应的标准再乘以计发比例调整年定期增加退役金。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达到退休年龄时,不需要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的退役金待遇和其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相同。

医疗保障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保险待遇。个人部分以本人退役金为基数,按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由安置地军转安置工作部门向当地医疗保险机构缴纳,所需经费由安置地省辖市政府解决。

独生子女保健费

根据国转联[2006]1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国家和安置地政府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保健费)规定的,由安置地及时计发,所需经费由安置地省辖市政府解决。

税收优惠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为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干部去世后,一次性发给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支付。抚恤金标准为本人生前10个月的退役金,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本人生前12个月的退役金。

受刑事处罚后的待遇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受刑事处罚的,从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停止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

被判处管制或者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管制和缓刑期间,按本人退役金中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军龄工资、基础工资(2001年-2005年转业人员)、年定期增加的退役金、转业后按国家规定增加的退役金的数目之和发给生活费。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或者被判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罚执行完毕后不再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除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五年有期徒刑以上之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刑满释放后,可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但根据罪行的轻重和服刑期间的表现,按照降低一至两职从新核定退役金和各项生活待遇标准。

如果觉得《中发2016 13号文件全文》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阅读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