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百科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期间常见业务问答

2023-06-16 分类:养生资讯

TIPS:本文共有 5001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11 分钟。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向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2011年11月15日18时至11月22日8时,南通市暂停全市医保部门所有业务办理,暂停使用现有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经办常见业务问答如下:

一、停机时间及暂停业务范围

问:具体的停机时间及暂停业务范围?

答:(1)2021年11月15日18时至11月22日8时,全市医疗保险待遇相关业务经办服务暂停,具体包括:异地就医备案(包括居外、转诊、急诊等备案)、异地社区签约备案、门诊规定病种特殊待遇备案、异地特殊病指定医院备案、康复医疗备案、门诊慢性病取消备案、特药待遇备案、窗口零星报销、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拨付等业务。

(2)2021年11月19日18时至11月22日8时,暂停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刷卡业务(含医保电子凭证刷码),暂停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3)2021年11月15日18时至11月22日8时,暂停办理全市所有医保参保登记相关业务,具体包括单位及职工的参保登记、基数申报、信息变更、增减员、退休、退费、补缴、转移等业务;灵活就业参保登记业务;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新生儿一件事、查询等业务。

二、参保缴费

问:暂停服务期间可以正常缴纳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吗?

答:对于已经进行了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登记,但是并没有缴纳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的人员,税务部门正常办理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业务。对于没有进行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登记的人员,可等系统恢复运行后补登记。

问:暂停服务期间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该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参保变更业务?

答:暂停服务期间,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采取线下收取资料的方式做好业务受理登记备案,待新平台上线后集中补办理。

问:暂停服务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正常缴纳医保费吗?

答:暂停服务期间,参保单位可通过税务部门正常申报缴纳医疗保险缴费。

三、医疗保险参保关系转移

问: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员可以办理医保转移手续吗?

答:暂停服务期间,南通医保APP,江苏政务服务网,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及窗口均不受理医保转移接续。参保人员需要办理医保转移手续的,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采取线下收取资料的方式做好业务受理登记备案,待新平台上线后集中补办理。

四、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备案及享受

问:停机切换期间,全市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是否对外服务?

答:2021年11月15日18时至11月22日8时,全市医保经办服务窗口仍对外服务,但无法即时办理医保待遇相关备案及报销类业务。参保人员需办理相关业务的,窗口工作人员可先行收取材料。待2021年11月22日8时新平台启用后,医保经办机构再按规定进行办理,办理完毕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参保人员。

问:停机切换期间,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掌上办、网上办渠道办理医保待遇相关业务吗?

答:(1)我市医保待遇相关业务掌上办渠道及办理事项具体如下:在暂停全市经办业务期间(2021年11月15日18时至11月22日8时),参保人员无法通过以下掌上办渠道办理相关业务。南通医保APP:异地就医备案(包括居外、自主转诊备案)、异地社区签约、异地特殊病指定医院备案、异地就医备案撤销、特药待遇备案、医疗(生育)费用零星报销预审申请、单位对公账户维护、男职工生育津贴申请等。江苏医保云APP:异地就医备案(包括居外、有转诊证明转诊备案)、医疗(生育)费用零星报销预审申请。国家异地就医微信小程序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备案(包括居外、有转诊证明转诊备案)。

(2)我市医保待遇相关业务网上办渠道及办理事项具体如下:在暂停全市经办业务期间(2021年11月15日18时至11月22日8时),江苏政务服务平台医保待遇相关服务不暂停,参保人员可正常递交材料,办理以下业务:异地就医(包括居外、有转诊证明转诊)、门诊规定病种特殊待遇、康复医疗、慢性病专项取消、特药待遇等备案及医疗(生育)费用零星报销预审申请等。待2021年11月22日8时新平台启用后,由经办机构按规定再行办理,办理完毕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参保人员。

问:停机切换期间,参保人员无法通过掌上办渠道办理相关业务,怎么办?

答:在暂停全市经办业务期间(2021年11月15日18时至11月22日8时),参保人员需要通过掌上办渠道办理相关业务的,可待2021年11月22日8时新平台启用后,再行办理。若停机期间确需办理的,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平台、其他线上经办渠道(包括电话传真、邮寄等)或线下至我市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先行提交材料,待2021年11月22日8时新平台启用后,由经办机构按规定再行办理,办理完毕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参保人员。

问:停机切换期间,参保人员可以在我市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有转诊证明转诊、门诊规定病种特殊待遇、康复医疗、家庭病床、特药待遇等备案业务吗?

答: 在暂停全市经办业务期间(2021年11月15日18时至11月22日8时),我市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有转诊证明转诊、门诊规定病种特殊待遇、康复医疗、家庭病床、特药待遇等备案业务无法即时办理。参保人员需要在我市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备案业务的,由医疗机构医保经办部门先行收取材料。待2021年11月22日8时新平台启用后,由医疗机构医保经办部门再按规定进行办理。

问:停机切换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在全市药店购药发生的费用如何享受待遇?

答:在暂停划卡期间(2021年11月19日18时至2021年11月22日8时),我市参保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先全额支付相关费用。待2021年11月22日8时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及时在购药药店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

问:停机切换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在全市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如何享受待遇?

答:在暂停划卡期间(2021年11月19日18时至2021年11月22日8时),我市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先全额支付相关费用,待2021年11月22日8时新平台正式启用后,在2021年工作日内,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或病历资料等至市内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按规定核报。其中,参保人员在建设医保服务站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携带以上报销材料至其医保服务站按规定核报。

建议需要做血透的参保人员,在暂停划卡期间(2021年11月19日18时至2021年11月22日8时),由医院先做记账处理,待2021年11月22日8时新平台启用后由医院与参保人员结算相关费用。

问:停机切换期间,非我市参保人员在我市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如何享受待遇?

答:在暂停划卡期间(2021年11月19日18时至2021年11月22日8时),非我市参保人员在我市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以现金结算,按参保地规定核报,具体报销事宜请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问:停机切换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在全市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享受待遇?

A:(1)在暂停划卡期间(2021年11月19日18时至2021年11月22日8时),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先办理自费出院手续,医疗机构暂不做医保结算。待2021年11月22日8时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至医疗机构,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结清相关医疗费用。

(2)在暂停划卡期间(2021年11月19日18时至2021年11月22日8时)新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先通过自费的形式登记入院。待2021年11月22日8时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及时在就医医疗机构办理自费转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

Q:停机切换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门诊联网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如何享受待遇?

A:在暂停划卡期间(2021年11月19日18时至2021年11月22日8时),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需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请先现金结算。待2021年11月22日8时新平台正式启用后,在2021年工作日内,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报销材料至市内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按规定核报。门诊费用报销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或病历资料。

问:停机切换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如何享受待遇?

答:(1)暂停全市划卡业务前(2021年11月19日18时前),我市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暂不符合出院标准、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须在就医医疗机构办理医保转自费手续,待2021年11月22日8时新平台启用后,及时在就医医疗机构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并在出院时直接联网结算。如因特殊原因导致在出院时无法直接联网结算的,可以现金结算。

(2)在暂停划卡期间(2021年11月19日18时至2021年11月22日8时),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需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先以自费形式登记入院,待2021年11月22日8时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及时在就医医疗机构办理自费转医保登记手续。如因特殊原因导致在出院时无法直接联网结算的,可以现金结算。

以上现金结算的费用,待2021年11月22日8时新平台正式启用后,在2021年工作日内,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报销材料至市内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按规定核报。

住院费用报销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住院费用清单;医院收费票据;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注: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参保人员在市外异地就医住院期间,使用医嘱单内明确记载为治疗必须、医院又无法提供的药品和检查治疗,由病人自行外购或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因特殊原因不能记入住院总费用的,参保人员补充相关医院(此次就诊住院的医院)盖章的“住院期间的医嘱单”。

问:新平台启用后,南通医保APP中不能使用的功能,其业务如何办理?

答:系统切换后,南通医保APP中异地社区签约备案、异地特殊病指定医院备案、异地就医备案撤销、特药待遇备案、生育津贴查询功能暂无法正常使用。若您需要办理相关业务,请提供相关材料,通过电话传真、邮寄等线上办理渠道或线下至我市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材料如下:

(1)异地社区签约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医保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联系电话;异地社区签约申请。

(2)异地特殊病指定医院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医保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联系电话;异地特殊病指定医院申请;指定恶性肿瘤门诊特定放化疗异地就诊医院的,需提供经治疗医院确认的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方案。

(3)异地就医备案撤销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医保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联系电话;异地就医备案撤销申请。

(4)特药待遇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医保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联系电话;经诊断医院确认的疾病证明材料(检验报告、出院小结、门诊病历等)。

生育津贴查询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医保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生育时间证明材料。

五、照护保险

问:停机切换期间,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办理照护保险相关业务?

答:在暂停全市经办业务期间(2021年11月15日18时至2021年11月22日8时),参保人员可至我区医保中心服务大厅63、64号窗口,或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照护相关业务,南通医保APP暂停使用。

问:停机切换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如何享受照护保险待遇?

答:(1)在暂停划卡期间(2021年11月19日18时至2021年11月22日8时),新入住定点机构照护的参保人员,先登记入院,由机构先做记账处理,待新平台启用后,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再与参保人员刷卡结算费用。

(2)在暂停划卡期间(2021年11月19日18时至2021年11月22日8时),从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出院的参保人员,医疗机构暂不做照护费用结算,待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至定点照护服务机构,结清相关照护费用。

问:停机切换期间,参保人员居家照护的,如何享受辅助器具服务?

答:在暂停划卡期间(2021年11月19日18时至2021年11月22日8时),参保人员需享受辅助器具购买、租赁服务的,定点辅具服务公司正常配送,费用先行记账,暂不刷卡,待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携带社保卡至定点辅具服务公司刷卡结算费用。

原标题:《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期间常见业务问答》

如果觉得《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期间常见业务问答》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阅读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