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计生奖励扶助金标准
2023-06-21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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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日起,调整我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补助标准
(一)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97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360元、自治区财政负担6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1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472元、自治区财政负担638元)。
(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94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280元、自治区财政负担6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5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368元、自治区财政负担682元)。
(三)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70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320元、自治区财政负担3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2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416元、自治区财政负担404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240元、自治区财政负担2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9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312元、自治区财政负担278元)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160元、自治区财政负担1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208元、自治区财政负担1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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