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139条全文
2023-06-17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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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39条全文如下: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刑法139条全文
答:第一百三十九条内容是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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