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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一朝被冒用(警察三次“请喝茶”|教师被“抢夺犯”的那五年)

2023-01-19 分类:养生资讯

记者 | 汪璟璟

责任编辑 | 于蔬菜

出品 | Vista看天下微杂志

2018年11月22日,刘军再次从广东佛山赶往浙江温州,想要为自己讨个说法。

这位中学教师,在警方的信息上,是名“抢夺犯”。

第一次被当作抢夺犯是在2013年。正在车站的刘军被广东省深圳的警察带回派出所调查。其间,对方告诉他,根据警方掌握的信息,他曾在浙江杭州参与过一起抢夺案被温州派出所抓获,且有服刑经历。

刘军被盗用的身份证。(受访者供图)

刘军懵了。他一时不知如何证明自己的清白。

派出所询问了他的工作经历,并认真对比中学教师刘军和抢夺犯刘军的照片后,确定是后者冒用了刘军的身份信息。

五年中,刘军先后三次在公共场合遭警方拦截,并被带到派出所调查备案。

刘军对此有些不解,既然2013年已经查明是自己身份被人冒用,为何警方一直不撤销名下的“案底”,致使自己被接二连三带到派出所调查?

从天而降的“抢夺案底”

2013年6月的一天,刘军到深圳市福田汽车站准备乘车回佛山。

排队进站时,警察例行检查身份证。刘军很配合地将身份证递了过去。没想到,警方看了他的身份证后截住了他。“警察让其他人走,让我单独站在一边,我很诧异。”刘军事后回忆。

随后,他被带往车站派出所。

经过一番盘查后,刘军获知,自己的身份信息上有2005年在杭州抢夺一名妇女手机,后被温州市鹿城区五马派出所抓获的案底。

而真正的刘军是江西省赣州市人,彼时在佛山市一所中学任教,和抢夺案没有任何关系。

“这个人冒用了我的身份信息,最终以抢夺罪判刑并坐牢。但是整个过程中无论是当地的检察机关还是法院都没有给我家里人任何通知,而我莫名其妙有了案底。”刘军告诉Vista看天下微杂志记者。

身份被盗用的情况经常在核查身份证时才会被发现。(东方IC图)

为了给自己“洗冤”,同年7月,刘军专门从广东赶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派出所,试图找当年办案的派出所给自己“销案”。

刘军称,当时温州市鹿城区五马派出所所长见了他,并在公安系统的网站查看了已被判刑的抢夺犯的照片,之后提取了他的指纹和DNA。“那个人不是我,我也不认识他。”

当时五马派出所所长表示要向上级反映,并会尽快给他答复。

“我回来后,打电话给派出所所长。他说确认抓的那个人不是我,但是因为检察机关起诉法院也判了,更改案底需要走检察院、法院的程序。他们派出所搞不掂,之后再无下文。” 刘军向Vista看天下微杂志记者回忆。

为了销掉这个从天而降的“抢夺案底”,刘军在温州住了2晚,花了上千元,而彼时他的月工资在八千元左右。他希望派出所给个书面回执,但对方没有提供。

之后由于工作忙且身处佛山,离浙江温州太远,刘军便没有督促和追问此事。

“好像自己是贼,做过坏事一样”

2018年8月,刘军从民办教师转为在编教师。他开始担心如果留有犯罪前科案底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他为此咨询了律师,后者表示,如果有这种前科信息,分分钟会丢掉工作。

自此,刘军开始关注起媒体报道中那些与自己有类似遭遇的新闻,想看看这种案例一般要如何得到解决。

像刘军这样的“倒霉蛋”确实不是个例。

2014年,贵州一个名叫王廷泽的小伙子为了考驾照登记身份信息,竟发现自己成了“飞车抢劫犯”,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那之前,王廷泽一直在浙江打工,案底却在他从未去过的广州东莞。显然,这又是一起身份盗用案件。然而,没等正名,“王廷泽是抢劫犯”的消息就不胫而走,就连年底准备举行的婚礼,都无限期延后了。

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的信息资源库中,王廷泽的名字赫然在列。(网络图)

2016年,叶先生在G20峰会期间被例行检查身份证,被民警告知“有案底,坐过牢”。前往公安部门询问才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一名抢夺案嫌疑人盗用。

当时警方就告诉他犯罪信息已经被删除。但到了2018年3月,叶先生再次去办理身份证时,才发现案底还在。后来警方给出的原因是,此事涉及外省信息库同步的问题,在有些地区未能及时撤销。

“销案”难,是此类案件受害者面临的普遍问题。

刘军也曾多次打电话给温州市鹿城区五马派出所寻求处理,但对方一直无具体回复。案底的事也就一直这么拖着。

直到2018年9月6日,五年前的事情再次发生了。

当日,刘军帮前来出差的同学订酒店房间。他刚用身份证办理完入住,便招来了民警,被带回北滘派出所的刘军再次经历了一番指纹和DNA检查。

彼时的刘军没想到,仅仅两个多月后,噩梦又上演了一次。

11月20日上午10点多,他在佛山市顺德区农商银行办理换卡业务。“当时我正在柜台那边等,看到两个警察过来,问大堂经理哪个是刘军,大堂经理指了指我。”

警察告诉刘军,因为他有犯罪前科,得到派出所配合检查。

刘军接受Vista看天下微杂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此前有过类似遭遇,他比较敏感,也不像之前那么诧异。但这次,他更多的是愤怒和忐忑,“好像自己是贼,做过坏事一样。”刘军说,当时银行大厅里办事的人和工作人员都向他投来异样的眼光。

被带回派出所的刘军免不了又经历了一轮拍照、查手机、提取指纹和DNA的检查。民警告诉他,凡是有前科记录的,只要在佛山市刷身份证,就会被带回派出所做记录,“哪怕这次我做完了,过一个月以后再刷身份证又要回派出所。”

忍无可忍的刘军,当天下午就给温州市鹿城区五马派出所打电话,派出所告知他需本人到场处理。

刘军为了撤销本不存在的“案底”,往返路费已经花了几千块。(受访者供图)

11月22日,刘军不得不向学校请假,再次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赶往浙江温州。

到温州后,他决定先去温州市公安局找督查投诉。在温州市公安局,他将事先准备好的材料交给了一名姓谢的督察,“谢督察说还可以找其他渠道反映,并说一个月之内可以答复”。

随后,他去了温州市鹿城区五马派出所,并在派出所录了指纹。在派出所公安系统内部网站上,他看到了盗用者的信息,“抢夺手机被判刑的那个人也叫刘军,身份证号和我的一样,住址用的是我赣州老家的地址。照片跟我真有点像。他年年在温州办暂住证,用的都是我的个人信息。”

这次来回一折腾,他又花了上千元。

难以洗掉的案底

对于刘军的遭遇,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接受采访时称,本案当事人没有责任,责任在公安机关。他强调,盗用身份证者犯抢劫罪,公安却没有查清犯罪者的身份情况,导致本案当事人背负案底,公安机关有过错,应承担法律责任。

范辰表示,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要求还自己清白,消除案底;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还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国家赔偿,赔偿因背负犯罪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这种事并不多见,一般解决路径是先和公安机关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再提起行政起诉。”

刘军告诉Vista看天下微杂志记者,此次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五马派出所给他出示了一份《情况说明》。

记者看到,这份落款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盖着“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五马派出所”公章的《情况说明》称:“2005年11月5日晚9时许,该刘军因抢夺,被刑事处罚。现对刘军的十指指纹予以提取并与2005年抓获的刘军的指纹予以同一对比认定。经对比鉴定,确认两者非同一人。系他人冒用刘军的身份信息。现已经相关资料报请上级部门予以撤改。”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五马派出所提供的情况说明。(受访者供图)

这一次,刘军对温州市鹿城区五马派出所的处理还比较满意。但他还是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么一件事被拖了5年得不到解决?

刘军把这个疑问,表达给了接待他的温州市公安局谢姓督察。谢姓督查表示,已经联系了鹿城区公安分局督察大队大队长,跟他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之后会给个答复。

11月23日,Vista看天下微杂志记者拨通了温州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的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是公安机关弄错信息,他们可以马上改正,“(信息)被盗用的话,来这里采集个人信息,确实是跟以前对不上的,我们都会撤销(案底)。”该工作人员强调,他们有很通畅的纠错机制,并且纠错力度很大。

“一般我们还是会改正过来,我们会努力把(盗用者)找出来。因为毕竟是我们搞错的,我们想把它纠正,把对他人的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太清楚刘军的具体情况,处理这种情况的速度要看问题的难易程度,“一般是比较快的,像这种好几年的肯定是有难点在里面。”

谢姓督察则告诉Vista看天下微杂志记者,已经按照程序受理刘军的投诉,并已按照流程在核实,“我们这边核好了,会给他一个反馈,该说的已经给他沟通了。”

温州市鹿城区五马派出所的接线人员则表示,刘军案件的经办警官已经在处理此事。

五年里三次被无辜带进派出所,刘军觉得,这事确实也该有个交代了。

(应当事人要求,刘军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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