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征集“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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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要求,根据市教育局(乌教成字2021 21号)《征集“百姓学习之星"“终学习品牌项目”展示活动》,现启动全县“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征集工作。
请各社区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按要求做好“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事迹和成果宣传展示等工作并及时上被材料,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附件∶《征集“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有关要求》
商都县城乡社区学院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
征集“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有关要求
一、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征集对象和条件
征集通过各类继续教育(包括各类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成长、成功的百姓学习之星",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
1.征集对象
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加推荐。
2.征集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在全民终身学习中充分发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先锋模范作用,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持续参加继续教育,并把“四史”学习教育、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群众认可度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为奋力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做出积极贡献。
(3)体现基层性。重点面向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技术能手、高素质农民、退役军人和基层群众中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
(4)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周边群众素质,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工业现代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进程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疫情面前有责任与担当的实干者。
(5)往年参加过征集并已被认定推介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征集范围和条件
1.征集范围
征集全县大力发展各级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包括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农民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的教育培训项目;继续教育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学习型社会建设、学习型城市建设、学习型乡村建设、学习型组织建设、智慧助老、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凡是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持续性为厂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并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百姓终身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项目;组织推动本地、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与终身学习的项目;以及在各级各类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型社会建设、学习型城市建设、学习型乡村建设、学习型组织建设、智慧助老、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服务终身学习的优秀工作案例等项目均可参加推荐。
2.征集条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持续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计划安排合理,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教师和管理服务队伍或志愿者队伍。
(4)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形成了特色品牌,受益人数多,活动范围广,百姓满意度高。
(5)品牌项目应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
(6)优先推荐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创新发展互联网+继续教育(也包括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创新工作模式并积极组织线上培训学习的项目。
(8)往年参加过征集并已被认定推介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征集方式
(一)推荐工作
由各社区组织推荐工作,报送商都县城乡社区学院。
(二)征集名额
各社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各推荐1-2名"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商都县城乡社区学院将从各社区推荐的典型中进行遴选。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21年11月25日前将推荐展示材料(包括盖章后的文字版和电子版)报送商都县城乡社区学院。
(四)报送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报送材料
(1)填报《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和《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表1、附表2);
(2)每人报送照片2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照);
(3)尽可能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 3-4 分钟,MP4 格式),以便更好地宣传与推广“百姓学习之星”的事迹。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报送材料
(1)填报《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登记表》,各一式2 份(见附表3、附表4);
(2)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000字左右)和数张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数(电子版);
(3)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4-5分钟,MP4格式),以便更好地宣传与推广“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成果。
三、要求:
请各社区按时报送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窦老师 电话:13514748909
▍编 辑:李 宁
▍审 核:孙存瑞
▍投稿邮箱:sdxrmt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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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通知】关于征集“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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