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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公司人去楼空(宝山法院为13名高龄“会员”每人追回3000元)

2022-11-27 分类:养生资讯

查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的企业,人在外地的法定代表人,还有仍在羁押的“幕后老板”……针对执行过程中的种种困难,宝山法院始终没有放弃,最终为13名老人每人追回了3000元。虽然被告知案件“执行不能”,但是13名老人对执行法官所作出的诸多努力表示认可。健康管理公司突然人去楼空2017年6月,8旬老太金女士与某健康管理公司签订《功勋会员合同书》,约定金女士成为该健康管理公司的“功勋会员”,由健康管理公司为金女士提供健康讲座、旅游交流等活动,为此金女士向该健康管理公司交纳3万元“会员费”。

健康管理公司还承诺,入会三年期满后或者因健康管理公司方面原因提早终止协议,将扣除金女士档案管理费和资料工本费共计100元后,将会员费余额退还给金女士。

起初,金女士与其他12名60至80岁之间的“功勋会员”确实参与了几次活动。

但是好景不长,2018年3月,13名“功勋会员”发现该健康管理公司突然人去楼空。经过多次沟通联系退费无果,13名高龄老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2019年10月将该健康管理公司诉至上海宝山法院。

配图,图文无关庭审中,被告健康管理公司辩称,13名老人所述属实,并同意归还老人们各29900元,但暂时没有履行能力。

经审理,上海宝山法院于2019年11月依法判决被告健康管理公司需退还原告金女士等13名老人会员费各29900元。

“追根究底”为每人追回3000元判决后,因健康管理公司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退还会员费义务,13名老人于2020年1月向上海宝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经过了解发现,13名申请执行人不仅年事较高,甚至部分人员身有残疾,有些还是同一家庭成员,家庭损失较大。

由于被执行人健康管理公司是一人有限公司,法院可追加公司法定代表人、唯一股东蒋某作为共同被执行人。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上海宝山法院依法裁定追加蒋某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对该案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后,也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法官经过多次与被执行人蒋某在线约谈后了解到,蒋某人在四川老家,且近期不会来沪,并表示公司早已停止经营,也没有履行能力。蒋某同时表示,公司幕后的实际老板是熊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羁押。

为了能够“追根究底”,上海宝山法院依据和上海宝山检察院签署的《关于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与支持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请求上海宝山检察对该起执行工作予以支持。经上海黄浦检察院协助,上海宝山法院与上海宝山检察院联合提审了案外人熊某。

提审过程中,熊某承认自己是健康管理公司幕后老板的事实,并表示愿意代被执行人偿还部分款项。

经过多方沟通努力,在熊某可查财产范围内,最终执行到位3.9万元,13名申请执行人分别受偿3000元,余款确实无力支付。至此,法院已穷尽了所有财产调查措施及执行措施。

经约谈13名申请执行人,告知本案的执行情况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后,13名申请执行人均表示能感受到法院作出的努力,并同意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来源:周到

【来源:周到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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