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错包裹!昆明一老人把农药当保健品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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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开屏新闻」
昆明晋宁区晋城街道的王女士,在网上购买保健品给老母亲调理血压。包裹到后,她没在家,就让丈夫到快递点取件,凭着取件信息,快递点工作人员将包裹给了取件人。取件人没有核对信息,错把装有农药的包裹给老岳母送去。老人不识字,把农药当做“保健品”服下后中毒,幸亏抢救及时,避免了悲剧。
老人将快递点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近日,在晋宁法院晋城法庭调解下,老人获得3000元赔偿。
老人喝下“保健品”后中毒
今年9月的一天,因李大妈血压有点高,女儿王女士通过网络为她购买了一些保健品。
9月13日,王女士网购的包裹到了,她当天没在家,快递员将包裹放在晋城一家快递点,王女士让丈夫到快递点取件。
取包裹时,快递点的工作人员把包裹递给了取件人,取件人也没注意看包裹上的信息便拿回家。后来,包裹送到王女士的母亲家里。
“老人不识字,我还打电话给老母亲,给她买的保健品,调理血压的,要按时服用……”老人服下“保健品”后就中毒了。王女士赶回到老母亲家,才发现包裹拿错了,李大妈服下的是农药。
老人将快递点告上法庭
王女士认为:快递点工作人员发错包裹,误把别人的农药包裹当保健品包裹拿给她丈夫,加上老母亲不识字,误将农药当保健品服下,导致中毒,幸亏及时发现抢救,避免悲剧发生。
李大妈住院抢救期间,花费医疗费1.2万余元。
事后,李大妈找快递点协商赔偿,遭到拒绝。
快递点拒赔的理由是:他们把包裹递给王女士的丈夫,取件人也存在过错,应当核对包裹是不是自己的。
于是,李大妈将快递点告到晋宁法庭,要求快递点赔偿医疗费等各种经济损失1.2万余元。
10月14日,李大妈在晋城法庭办理了立案手续,法庭承办法官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案件情况,但因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进行庭前调解。
办法官向双方说明案件法律关系,案件定在2021年11月10日开庭审理。
快递站赔偿3000元
庭审中,双方各发表的意见。庭审结束后,法官为当事人耐心分析各方当事人在案件中存在的过错及所应承担的责任。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快递取件站工作人员当庭向李大妈支付赔偿款3000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唐燕 赵梦婕 摄影报道
责编 易科彦
校对 王利绚
编审 赵梅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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