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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馆员工业绩不达标被罚生吃辣椒,如此“养生”是自掴耳光

2022-01-31 分类:养生资讯

文丨若夷

今年9月底,长沙境约主题养生馆SPA组的杨女士,因当月业绩未达公司制定标准,被惩罚生吃朝天椒及苦瓜,就在连吃四根朝天椒后,杨女士胃部出现不适,并当场晕倒被送医。据杨女士手机视频显示,当天全组有近十名员工都接受了这样的惩罚。

养生馆负责人介绍,当天确实对杨女士带领的组员进行了惩罚,但惩罚制度在前期已征得所有员工认可,事发后,他们意识到执行前期存在疏忽。

“当众打屁股”、“互扇耳光”……近年,诸如此类以“业绩未达标”为由的体罚员工事件,一直屡见不鲜、饱受诟病。而相比这些体罚方式,上述媒体最新曝光的“公司惩罚员工生吃朝天椒”做法,尽管看似不太起眼、似乎具某种“游戏”性质,但其中的“体罚”实质,事实上又并没有什么根本区别。

事实上,这不仅是一种违法的体罚行为,同时也是一种明显涉嫌损害员工生命健康权甚至人格尊严的民事侵权行为。如依据《劳动法》:“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劳动者,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而《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也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更不用说,上述“惩罚员工生吃朝天椒”的公司,还是一家以“养生”为名的公司,更让这种体罚、损害员工健康的行为,尤其显得悖谬、反讽——一面以“养生”名义向客户提供各种养生服务,而另一面却又同时对自己的员工做出完全相反、损害其健康权的“伤生”体罚行为,这样的做法,究竟是在“养生”还是“伤生”?不能不让人倍感疑惑,不仅在逻辑上显得自相矛盾,而且在道德上的真诚性,也会变得十分可疑,难以令人充分信任。

“天地之大德曰生”。因此,为市场提供各种“养生”服务,当然原本是很有价值,也很能彰显德行的一件事情,但如果这种“养生”服务和理念,仅仅只是简单停留于客户层面,而将自身员工完全排除之外。甚至不惜以侵犯员工健康权的“伤生”代价,去追求所谓的“养生”业绩。

那么,这样的“养生”,势必不仅会显得很“打脸”,恐怕也根本配不上“养生”应有的仁爱德行。所谓“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

当然,从企业经营,维护劳动纪律的角度,给予那些业绩不达标员工一定的惩罚,并非完全不合理,也并非不可理解。但实施这样的惩罚,无疑仍需遵循一些基本的前提:如严格守法,不逾越相关法律底线红线的前提。善待员工,充分尊重体谅员工权益福祉的前提。

很明显,只有做到了这些前提,才不仅能够确保这种企业惩罚的正当合法性,而且也有助于让那些受罚员工真正心悦诚服,充分发挥其“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养生”而非“伤生”作用,进而有效促进和提升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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